惩治洗钱犯罪成各国关注焦点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3-02 14:45) 点击:757 |
惩治洗钱犯罪成各国关注焦点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引起了人们对洗钱犯罪的高度关注。由于洗钱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在刑法中将其定为犯罪并强调加以刑事处罚 “洗钱”一词是由英文“MoneyLaundering”直译而来的。顾名思义,“洗钱”即为将“赃钱”清洗干净的行为。从这一层意义上说,洗钱的本质在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性质和来源,使非法收益变为合法资金。虽然洗钱这种行径自古有之,但是在有组织犯罪未呈现出严峻态势的古代,犯罪分子通过犯罪所获得的赃物是有限的,因此还不存在需要大规模清洗“赃钱”的必要。从理论上分析,真正的洗钱犯罪应该是伴随着现代社会中有组织犯罪日趋严重而出现的。 应该看到,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毒品犯罪、走私犯罪和金融犯罪等有组织犯罪出现了更加严重化的趋势,其表现为组织规模大、活动范围广、涉案数额巨大、犯罪手段现代化等特点。尤其是受各国和地区金融管理制度的限制,许多犯罪所产生的巨大非法收益无法随意转为合法收益,由此,洗钱作为某些上游犯罪的下游犯罪,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赃物方面显示出十分突出和明显的作用,而各种相关的洗钱活动变得日益猖獗也就不足为怪了。就现代社会实际存在的洗钱犯罪活动分析,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洗钱犯罪活动日益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发展趋势:第一,洗钱犯罪分子经常利用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第二,洗钱犯罪分子越来越多地利用非金融机构为洗钱活动提供屏障。第三,洗钱犯罪分子越来越多地利用律师、会计等专业人员从事洗钱犯罪活动。第四,洗钱犯罪分子更热衷于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从事洗钱犯罪活动。第五,洗钱犯罪分子的洗钱手段和洗钱技术日益现代化。 现代意义上的洗钱开始于本世纪20年代,在美国的工业中心芝加哥等城市出现了阿里·卡彭、约·多里奥和勒基·鲁西诺为首的庞大的有组织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利用美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广泛运用现代化生产技术的机会,大力发展自己的犯罪企业,谋求巨额的经济利益。但是由于美国有着严格的金融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使这些犯罪收益无法自由自在地消费和使用。于是该犯罪集团中的一个财务总管购置了一台自动洗衣机,为顾客清洗衣服,并收取现金,然后将犯罪收入混入这些现金中一起向税务机关申报,使其变为合法收入。由于这种将非法收入转变为合法收入的过程是通过设置洗衣环节完成的,于是就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洗钱”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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